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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兰惊觉,奋力反抗,携人参出逃。
入城,遇王府之人重病,以人参换取白银千两,买房置地,购入牛羊豚鸡犬,尚且剩余五百两有余。王府有意招林兰上门为婿,遭拒。
林兰欲回村庄接父母入城,却发觉父母为村人所劫持,往日村长慈眉善目,此时亦面露贪婪,要求林兰将卖人参所得银两交出,否则便要杀死林兰父母。
其中以驾牛车之人尤甚,以利刃威胁林兰,甚至目露凶光,欲要上前强抢。
林兰从袖中取出五百银两,向山下洒去,众村人皆丢弃手中武器朝山下奔去,唯独架牛车之人,认为林兰私藏银两,远甚洒于山下之银两,要持刀砍杀林兰。
林兰以匕首刺其胸膛,杀之,掩埋于荒僻处。
接父母入城安顿,剩余银两买不得奴仆,便亲力亲为,每日于田中牵牛耕种,不辍辛苦,日灼肤黑。
数年之后家有盈余,不愁温饱,父母催促林兰或娶妇成家,或重拾书本,考取功名。林兰不应,父母态度愈恶,林兰恭敬而不改志向。
见林兰始终耕田以活,身边无人,父母时有哭泣,言称老后无依靠,无天伦之乐,责林兰不孝。
两月之后,林兰择一身体完整无缺损,聪敏灵慧之乞儿归家,使其人梳洗后穿着净衣,告父母为己之子。
父母不悦,然无可奈何。
林兰倾心培养乞儿,令其读书,修其举止,数年后乞儿举童生,再数年后中秀才,娶邻家女郎为妻,生一子,名林某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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