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因为长城的商品比他们更加有竞争力。
大盛魁在草原上的主打商品是砖茶、生烟、绸缎、布匹、糖、铁器、靴子、木碗、药材、牲畜、冻羊肉、皮毛等。
南销的货不算,他们北上带的货很多都是要从南方进的。
也就是说他们销售的货源掌握在董书恒的手中。
再加上淮海和长城的商队护卫能力非常的强。
所以即使大盛魁买通了口外的马贼都奈何不得淮海、黄河的商队。
而他们的举动也被董书恒所察觉。对于这样的人,董书恒没有手软的道理。
几次报复行动,让大盛魁彻底的服软。
他们不得不动用大量资金入股长城集团以为示好,同时让出了两成干股给董书恒。
大盛魁和其他的山西商号不同,他采用是股份制,但它的股本很特殊,除了银股(又称财股,是财东(股东)投入资金形成的股份,但大盛魁从来不设,故大盛魁始终没有外部股金加入)、身股”(又称“顶身股”,是对掌柜、伙计实行股权激励形成的股份。此所谓“出资者为银股,出力者为身股”。
董书恒研究过了大盛魁的结构之后,都对他的创立者颇为佩服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