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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所以为了逃避这些事,我就选择上网。然後恰巧加入了那个公会。虽然我也不太会写,但至少跟你们聊天很愉快。当时我已经二十岁了吧,但是讲话的奇怪口音还是让我觉得没办法融入人群中。因为父亲工作的缘故,所以我b较晚开始上学,在搬家来纽约的时候也因此遇到了一群讨厌的家伙。」
「班森真是个奇妙的人呢,嘴上说着用来创造自己的世界吧,转头之後却因为才能而了结自己的X命。」奇的语气混合着敬佩与忧伤:「他Si了之後,我继续读大学,然後研究所,像个平凡人一样和nV朋友相遇,然後结婚。把自己的口音练好,然後想着未来该找什麽样的工作才不会饿Si。」
「就像这样,十分地平凡。可是某一天我从大学课堂上要准备回家时,苏琪就突然冲到路上,我差点以为我要被她抢了。」奇笑了起来:「然後马杜尔也来了,他们说这个群组在开始找人,我突然觉得,哇。该怎麽说呢,像是在生活注入了什麽似的。」
「班森曾教会我们如同魔法一般的东西。而你们又把它带来给我,我并不觉得集合大家是件坏事。」
我看了看大家。所有人都沈默不语,一想到班森也在另一个人心里占了很大的份量,我就突然有点想哭。
是的,我仍记得他,记得他在那下着雪的冬夜安慰我说一切都不会有事;是他说服了我放弃真实世界的一切,投身前往虚幻的国度,用键盘敲打出自己的故事;也是他教会我这个世界并不能单靠着幻想活下去;他教会我们拥有梦想,又以Si亡让我们明白放弃也是某种层面上的好选择。
「他就是个混蛋。」我说,而此话一出,所有人都看着我,我在那一瞬间觉得困窘起来:「没,我是说、对啦??我也不知道集合大家该做些什麽,但无可否认的,他抛下我们就那样离开,就是很混蛋的行为。」
「但或许我们在他心目中的份量,并不如你对班森的份量还要大啊。」奇温柔的说。
这句话像把利刃撕碎了我内心,我假装没有什麽事的又喝了一口咖啡。然後撇头不去看其他人。
「除了我们几个以外,还有找到谁吗?」或许是察觉到话题即将开始走向会令所有人痛苦的情势,奇快速的转换话题。
「瑞米·吉尔斯。」苏琪回答:「不过她已经回老家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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